cULtural ANalySis 2005

Friday, December 02, 2005

「我有我表達,你有你反對」?

視關心社會為激進,視遊行人士為暴民,有人批評這些是歪理,批評過後還是批評。

社 會運動目的為何?是改善社會,是宣揚自己相信的,多少還有一點教育的意圖。當有人以為社會運動是激進的,甚至抱負面態度予以批評,我們是否就只會回敬一句 野蠻土共?除了部份拒絕溝通的「對手」之外,那些因為對社會運動缺乏認識而反對社會運動的人,我們是否也就簡單地將其歸入野蠻之列?

與之溝通,爭取支持,不能單靠一些他們覺得反感的方式。如果想宣揚自己相信的從而去改善社會,又怎能說「只要做好自己就唔洗理其他人 」?又怎能「我有我表達,你有你反對」,各有各玩?

遊行之外,我們是否有需要了解那些「對手」的想法?

奕隨筆@嶺南文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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